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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江南体育莆田律师在线:网购健身器材致人受伤如何索赔?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健身器材在用,已经有半年了。最近,在使用过程中,健身器材突然损坏,导致我受伤,卖家有没有责任?我跟客服联系过,但他们说概不负责,过了保修期,还说是因为我没有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才导致损坏。他们说在快递里面有使用说明,但是我收到货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使用说明。
一、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与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均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在产品存在“危及人身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但是没有警示标识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情况时,消费者因产品损坏导致受伤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没有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的情况下,“过了保修期”和“没有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才导致损坏”,均不是卖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合法理由。
二、建议这位网友将该健身器材的外观、损坏情况、身体受伤情况拍照保存,并保存好就医治疗的、清单,同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卖家(即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并了解清楚该健身器材的生产者信息。之后通过(一)与卖家或生产者协商;(二)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介入协商;(三)向12315投诉;(四)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JN江南·体育最新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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